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公告第172號,批準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》為國家標準,編號為GB50108-2008,自2009年4月1日起實施。其中,第3.1.4、3.2.1、3.2.2、4.1.22、4.1.26(1、2)、5.1.3條(款)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原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》GB50108-2001同時廢止。
本規范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。